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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清明掃墓服務各公墓除草
新北市淡水區清明掃墓服務各公墓除草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BY105015
標案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清明掃墓服務各公墓除草
機關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9
公告日期
105/01/11
決標日期
105/01/21
預算金額
500,000
決標金額
335,168
得標廠商
銳豪工程有限公司
未得標廠商
方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萬霖清潔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新北市淡水區清明掃墓服務各公墓除草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59
機關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單位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
聯絡人
劉興山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610
傳真號碼
(02)26292965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BY105015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
施行細則第64條
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清明掃墓服務各公墓除草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99條
否
標的分類
<勞務類>97其他服務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5/01/19 10:00
原公告日期
105/01/1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500,000元
伍拾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北市-淡水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
明優先決標予身心
障礙福利機構團體
或庇護工場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是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4041133
廠商名稱
銳豪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220巷16之3號
廠商電話
(02)29462742
決標金額
335,168元
參拾參萬伍仟壹佰陸拾捌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05/02/19 - 105/03/20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70530848
廠商名稱
方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否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28873785
廠商名稱
萬霖清潔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否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清明掃墓服務各公墓除草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銳豪工程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決標金額
335,168元
參拾參萬伍仟壹佰陸拾捌元
底價金額
490,000元
肆拾玖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335,168元
參拾參萬伍仟壹佰陸拾捌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方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是
標價金額
462,500元
肆拾陸萬貳仟伍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萬霖清潔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是
標價金額
347,700元
參拾肆萬柒仟柒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5/01/20
決標公告日期
105/01/21
契約編號
BY105015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底價金額
490,000元
肆拾玖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335,168元
參拾參萬伍仟壹佰陸拾捌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
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
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59
機關名稱: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附加說明
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廠商如認為本所就本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著,得於決標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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