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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離島建設基金—潛水裝備乙批財物採購案(數量14套)
99年離島建設基金—潛水裝備乙批財物採購案(數量14套)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99023
標案名稱
99年離島建設基金—潛水裝備乙批財物採購案(數量14套)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6.19
公告日期
099/08/26
決標日期
099/09/23
預算金額
840,000
決標金額
798,000
得標廠商
東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未得標廠商
良和事業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99年離島建設基金—潛水裝備乙批財物採購案(數量14套)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6.19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四维路320號
聯絡人
歐志煌
聯絡電話
(06)9263346#6631
傳真號碼
(06)9271740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99023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99年離島建設基金—潛水裝備乙批財物採購案(數量14套)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財物類>4393其他通用機具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099/09/06 14:30
原公告日期
099/08/2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840,000元
捌拾肆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澎湖縣-全區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
心障礙福利機構產
品或勞務
否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
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07678060
廠商名稱
東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19號
廠商電話
(02)27535959
決標金額
798,000元
柒拾玖萬捌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OC)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099/09/21 - 099/10/20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24278217
廠商名稱
良和事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否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99年離島建設基金—潛水裝備乙批財物採購案(數量14套)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東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決標金額
798,000元
柒拾玖萬捌仟元
底價金額
820,000元
捌拾貳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OC)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798,000元
柒拾玖萬捌仟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良和事業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是
標價金額
836,500元
捌拾參萬陸仟伍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099/09/15
決標公告日期
099/09/23
契約編號
99023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底價金額
820,000元
捌拾貳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798,000元
柒拾玖萬捌仟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
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56.19
機關名稱:
附加說明
一、本案經5位評審委員評定結果,依總得分並轉換序位為編號1號廠商樣品9分為第2 序位,編號2號廠商樣品6分為第1序位(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評定以2號廠商之樣品為優勝廠商(詳如總評分表),並經現場委員表決全數同意,以2號廠商為優勝廠商優先取得報價權利,主席即宣佈與第1序位編號2號廠商東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議價程序。
二、本案第1序位編號2廠商東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優先取得報價權利,其報價金額為新台幣84萬元整,隨即由主持人及需求單位依廠商所報之價格核定底價後,再依序與廠商進行議(減)價,並當場告知廠商限制之減價次數為4次,經廠商第1次減價新台幣79萬8,000元整,進入核定底價新台幣82萬元整,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宣佈該廠商為得標廠商;因本案預算尚未准予動支,並當場宣佈並告知得標廠商先行辦理「保留決標」,全案俟經費准予動支後,再行依程序續行辦理後續事宜。
三、因本採購預算於9月份議會臨時會期案經議會審議通過,但因尚未接到准予動支之函文通知,本案於招標作業完成前先行辦理「決標保留」,俟計畫經費准予動支後,由機關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
四、本案預算業經議會審議通過計畫經費並准予動支(澎湖縣政府99年9月13日府民行字第0990047428號函),並依規定於99年9月15日簽報經 鈞長核准,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決標予該廠商。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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