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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市東陽里里民居家消防常識宣導暨表揚推動各項政令宣導人士活動案(餐費)
樹林市東陽里里民居家消防常識宣導暨表揚推動各項政令宣導人士活動案(餐費)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B98105
標案名稱
樹林市東陽里里民居家消防常識宣導暨表揚推動各項政令宣導人士活動案(餐費)
機關名稱
臺北縣樹林市公所
機關單位
行政室
機關代碼
3.76.41.57
公告日期
098/03/04
決標日期
098/03/17
預算金額
117,000
決標金額
117,000
得標廠商
啟味加行
未得標廠商
甲天下(股)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
,
京典餐廳
內容項目
樹林市東陽里里民居家消防常識宣導暨表揚推動各項政令宣導人士活動案(餐費)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1.57
機關名稱
臺北縣樹林市公所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樹林市鎮前街93號
聯絡人
行政室
聯絡電話
26812106轉1506、1105
傳真號碼
2683-4288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B98105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樹林市東陽里里民居家消防常識宣導暨表揚推動各項政令宣導人士活動案(餐費)
決標資料類別
定期彙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勞務類>299勞務類其它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098/03/10 09:30
原公告日期
098/03/0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17,000元
壹拾壹萬柒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台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09*****
廠商名稱
啟味加行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自然人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廠商電話
2680****
決標金額
117,000元
壹拾壹萬柒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OC)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098/03/12 - 098/03/16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84709204
廠商名稱
甲天下(股)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
是否得標
否
組織型態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14908308
廠商名稱
京典餐廳
是否得標
否
組織型態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樹林市東陽里里民居家消防常識宣導暨表揚推動各項政令宣導人士活動案(餐費)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啟味加行
預估需求數量
1
決標金額
117,000元
壹拾壹萬柒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117,000元
壹拾壹萬柒仟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甲天下(股)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
是否合格
是
標價金額
117,000元
壹拾壹萬柒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京典餐廳
是否合格
是
標價金額
117,000元
壹拾壹萬柒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098/03/12
決標公告日期
098/03/17
契約編號
B98105
是否刊登公報
否
總決標金額
117,000元
壹拾壹萬柒仟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41.57
機關名稱:
附加說明
一、旨揭標案於98年3月10日上午9時30分辦理資格審查作業,計有3家廠商參加投標,為1號廠商為甲天下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2號廠商為啟味加行、3號廠商為京典餐廳,經基本資格文件審查後,3家廠商資格均符合規定,可進入是日上午10時30分辦理之評審
二、本案評審結果,準優勝廠商名次依序為2號廠商為啟味加行、3號廠商為京典餐廳、1號廠商為甲天下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經所有委員表決通過,經評比結果3家廠商總序位相同,依投標須知規定,有2家以上為同優勝次序,且與決定準優勝廠商有關時,以各評審委員就配分最重評審項目之評分和較高者為較優勝廠商,仍相同時,則抽籤決定之。然本案2、3號廠商配分最重評審項目之評分和仍相同,經抽籤結果,由2號廠商取得第一準優勝廠商、3號廠商取得第二優勝廠商序位,惟依規定需呈請市長核定第一優勝廠商後,第一優勝廠商始獲得優先議價(約)權;如與第一優勝廠商議價(約)不成時,則由第二優勝廠商依序位遞補之。本案經評審結果且經徵得評審委員會過半數決定,2號廠商為啟味加行為第一準優勝廠商。
三、本案於98年3月12日上午9時00分議價(約),優勝廠商為啟味加行,本案為固定價格,每桌新台幣3,900元整,預估數量約30桌,屆時依實際桌數核銷,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詳議價決標紀錄表)。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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