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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部107-108年餐飲勞務承攬委外後續擴充一年暨依法調整基本時薪契約變更案
營養部107-108年餐飲勞務承攬委外後續擴充一年暨依法調整基本時薪契約變更案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B108118
標案名稱
營養部107-108年餐飲勞務承攬委外後續擴充一年暨依法調整基本時薪契約變更案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單位
補給室
機關代碼
3.32.80
決標日期
108/12/24
預算金額
48,185,683
決標金額
48,185,683
得標廠商
欣豐食品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營養部107-108年餐飲勞務承攬委外後續擴充一年暨依法調整基本時薪契約變更案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32.80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單位名稱
補給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王麗秋
聯絡電話
(02)28712121#7241
傳真號碼
(02)2875774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B108118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營養部107-108年餐飲勞務承攬委外後續擴充一年暨依法調整基本時薪契約變更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勞務類>97其他服務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8/11/29 08:30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公告案號:K106105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48,185,683元
肆仟捌佰壹拾捌萬伍仟陸佰捌拾參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北投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是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7766956
廠商名稱
欣豐食品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3號1樓
廠商電話
(02)23966871
決標金額
48,185,683元
肆仟捌佰壹拾捌萬伍仟陸佰捌拾參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09/01/01 - 109/12/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是
僱用員工總人數
133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1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
人數
1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營養部107-108年餐飲勞務承攬委外後續擴充一年暨依法調整基本時薪契約變更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欣豐食品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48,185,683元
肆仟捌佰壹拾捌萬伍仟陸佰捌拾參元
決標金額
48,185,683元
肆仟捌佰壹拾捌萬伍仟陸佰捌拾參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48,185,683元
肆仟捌佰壹拾捌萬伍仟陸佰捌拾參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8/11/29
決標公告日期
108/12/24
契約編號
B108118
是否刊登公報
是
總決標金額
48,185,683元
肆仟捌佰壹拾捌萬伍仟陸佰捌拾參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
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32.80
機關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
附加說明
本案原K106105號契約第七條(一)說明及原K106105號招標公告均有載︰1.廠商…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為期2年(後續擴充26人)。履約期滿必要時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2次,每次1年(含後續擴充26人)等;2.…;3.增購金額總計約NT$1億9,032萬3,858元;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7款「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之規定;經洽契約廠商欣豐食品有限公司回函同意依作業規範第5.1條辦理(108年9月24欣豐發字第1080924-1號函),且本案依契約第四條(五)規定因應政府法令公告之變更(109年1月1日起依勞動部公告:108年8月19日公告勞動條2字第1080130910號)所為致契約費用之增加,係採公告之最低時薪調整,無減價之可能,故本案契約後續擴充及調整基本工資之契約變更,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之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完成採購作業程序。於108年11月13日經會相關單位採書面監辦後奉核,再於108年11月14日北總補字第1080600670號函報送契約變更監辦授權監辦等節後決標。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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