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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委託銀行辦理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儲及國道公路管理基金收支儲存業務」
102年「委託銀行辦理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儲及國道公路管理基金收支儲存業務」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101A42P004
標案名稱
102年「委託銀行辦理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儲及國道公路管理基金收支儲存業務」
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機關單位
業務組
機關代碼
3.15.5
公告日期
101/11/09
決標日期
102/01/29
預算金額
27,670,900
決標金額
27,640,000
得標廠商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陽分公司
評選委員
曾義進
,
徐開國
,
丁翰杰
,
紀維澤
,
林炳松
,
彭煥儒
,
徐金基
內容項目
102年「委託銀行辦理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儲及國道公路管理基金收支儲存業務」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最有利標
7.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5
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單位名稱
業務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謝富香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416
傳真號碼
(02)2909742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1A42P004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102年「委託銀行辦理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儲及國道公路管理基金收支儲存業務」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99條
否
標的分類
<勞務類>813金融中介輔助服務,不包括保險及退休基金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1/12/07 10:00
原公告日期
101/11/0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27,670,900元
貳仟柒佰陸拾柒萬零玖佰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基隆市-全區,新北市-全區,宜蘭縣-全區,桃園縣-全區,苗栗縣-全區,臺中市-全區,彰化縣-全區,南投縣-全區,雲林縣-全區,臺南市-全區,高雄市-全區,屏東縣-全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是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6837928
廠商名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陽分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1段66號1樓、68號1樓、三陽路2號1樓
廠商電話
(02)89881199
決標金額
27,640,000元
貳仟柒佰陸拾肆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OC)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02/01/01 - 102/12/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2年「委託銀行辦理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儲及國道公路管理基金收支儲存業務」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陽分公司
參與評選
是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6
預估需求數量
1
決標金額
27,640,000元
貳仟柒佰陸拾肆萬元
底價金額
27,650,000元
貳仟柒佰陸拾伍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OC)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27,640,000元
貳仟柒佰陸拾肆萬元
最有利標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1
是
曾義進
台灣電力公司董事會檢核室檢核
2
是
徐開國
台灣電力公司會計處稽核
3
是
丁翰杰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開發科科長
4
否
紀維澤
組長
5
是
林炳松
組長
6
是
彭煥儒
組長
7
是
徐金基
專門委員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1/12/25
決標公告日期
102/01/29
契約編號
102A42C002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底價金額
27,650,000元
貳仟柒佰陸拾伍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27,640,000元
貳仟柒佰陸拾肆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
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5.5
機關名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附加說明
契約期間如遇其他因素(如:電子收費計程施行期程、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等因素),得標廠商需配合本局業務需要終止契約,且廠商不得要求賠償。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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