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標案網
首頁
排行榜
前500大標案
廠商排名-得標數
廠商排名-得標金額
廠商排名-員工人數
機關排名-發標數
機關排名-發標金額
評委排名-得標數
評委排名-得標金額
首頁
「新北市林口工一市地重劃開發工程第二標」第2次契約變更新增項目議價
「新北市林口工一市地重劃開發工程第二標」第2次契約變更新增項目議價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1070910-1-2
標案名稱
「新北市林口工一市地重劃開發工程第二標」第2次契約變更新增項目議價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82.11.4
決標日期
110/03/31
預算金額
46,522,368
決標金額
46,000,000
得標廠商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新北市林口工一市地重劃開發工程第二標」第2次契約變更新增項目議價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11.4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238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7號 (5樓~7樓)
聯絡人
張逢京
聯絡電話
(02)86871266#5520
傳真號碼
(02)86871560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70910-1-2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新北市林口工一市地重劃開發工程第二標」第2次契約變更新增項目議價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0/02/23 16:00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原公告案號:1070910-1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由專責機關代辦招標,後續執行與變更由工程主辦機關辦理。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46,522,368元
肆仟陸佰伍拾貳萬貳仟參佰陸拾捌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北市-林口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
程
否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47254476
廠商名稱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A02025-001
廠商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民族路186號
廠商電話
(02)23466288
決標金額
46,000,000元
肆仟陸佰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10/02/23 - 111/01/31(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新北市林口工一市地重劃開發工程第二標」第2次契約變更新增項目議價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51,710,696元
伍仟壹佰柒拾壹萬零陸佰玖拾陸元
決標金額
46,000,000元
肆仟陸佰萬元
底價金額
46,400,000元
肆仟陸佰肆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46,000,000元
肆仟陸佰萬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0/02/23
決標公告日期
110/03/31
契約編號
1070910-1-2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
使用建築資訊建模
BIM(Buil
ding Inf
ormation
Modelin
g)之技術
是
底價金額
46,400,000元
肆仟陸佰肆拾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46,000,000元
肆仟陸佰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是
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總指數:2.5%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11.4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是否屬「公共工程
生態檢核注意事項
」規定應辦理生態
檢核
否
1.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附加說明
本次契約變更內容及所需預算經費說明如下依契約書第4條第1款「原有工程項目之追加或追減數量,其價金以本契約各該項目變更前之單價計算。但各該項目追加之數量達本契約原約定數量(若曾經契約變更,則為變更後之數量總和)30%以上者,其超出30%之部分,比照新增工程項目,由雙方協議訂定合理單價。」、第2款「新增工程項目者,增加數量以雙方議定之單價計算。」
(一)本次議價金額4,600萬元,不需議價金額4,977萬5,495元。
(二)減帳金額為56萬7,043元。
(三)本案契約變更後加減帳金額為:9,520萬8,452元,第2次契約
變更後契約金額為為19億2,482萬7,085元。
資料來源 :
查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