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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城西三期垃圾衛生掩埋場活化再利用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
「臺南市城西三期垃圾衛生掩埋場活化再利用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10610815-1
標案名稱
「臺南市城西三期垃圾衛生掩埋場活化再利用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95.15
決標日期
108/09/04
預算金額
3,865,580
決標金額
3,830,000
得標廠商
茂新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10610815-1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15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楊叢印
聯絡電話
(06)2686751#383
傳真號碼
(06)2882102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610815-1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臺南市城西三期垃圾衛生掩埋場活化再利用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13基地整建及清理工程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原公告案號:10610815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3,865,580元
參佰捌拾陸萬伍仟伍佰捌拾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南市-安南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係屬契約變更,原案確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本次變更契約僅涉及部分原有工作項目數量之增加及新增項目議價,故另製作變更契約書。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
程
否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8703384
廠商名稱
茂新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綜甲C字第A03081-001號
廠商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167號9樓
廠商電話
(07)2514600
決標金額
3,830,000元
參佰捌拾參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否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06/11/29 - 110/03/16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610815-1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茂新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3,865,580元
參佰捌拾陸萬伍仟伍佰捌拾元
決標金額
3,830,000元
參佰捌拾參萬元
底價金額
3,835,000元
參佰捌拾參萬伍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3,830,000元
參佰捌拾參萬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8/08/29
決標公告日期
108/09/04
契約編號
10610815-1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底價金額
3,835,000元
參佰捌拾參萬伍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3,830,000元
參佰捌拾參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
說明
其他:不涉及購買材料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5.15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
生態檢核注意事項
」規定應辦理生態
檢核
附加說明
一、前述預算、底價、決標金額僅係本次變更設計新增單價召開議價會議議定價格部份。
1.原契約價金:新臺幣301,550,000元整。
2.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新臺幣31,355,320元整(實際減帳31,355,320元整)。
(1)主體工程費減帳金額29,930,433元整。
(2)其他非主體工程費依變更後總價與原契約總價比例調整減帳金額1,424,887元整。
3.新增(變更)之加帳金額:新臺幣17,067,007元整(實際加帳17,067,007元整)。
(1)新增工項:為原契約以外,原契約金額為0元,本項加帳3,830,000元。
(2)原契約工項:依原契約單價乘以增加數量計算契約價金,本項加帳13,237,007元。
4.變更後契約價金:287,261,687元整。
二、本案係屬契約變更之決標公告,以原採購案(案號:10610815)之契約價金執行新增工作項目,並增加工期72個工作天,決標日期為108年8月29日,原履約期限自106年11月29日至110年3月16日止(預估日期)。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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