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標案網
首頁
排行榜
前500大標案
廠商排名-得標數
廠商排名-得標金額
廠商排名-員工人數
機關排名-發標數
機關排名-發標金額
評委排名-得標數
評委排名-得標金額
首頁
桃園大圳幹線沿岸景觀工程(第二期)委託設計監造案-勞務第二次契約變更
桃園大圳幹線沿岸景觀工程(第二期)委託設計監造案-勞務第二次契約變更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TY111A014-2
標案名稱
桃園大圳幹線沿岸景觀工程(第二期)委託設計監造案-勞務第二次契約變更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9.6
決標日期
114/08/28
預算金額
302,898
決標金額
293,811
得標廠商
萇圓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桃園大圳幹線沿岸景觀工程(第二期)委託設計監造案-勞務第二次契約變更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9.6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聯絡人
詹宗霖
聯絡電話
(03)2875420#4150
傳真號碼
(03)2875450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TY111A014-2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桃園大圳幹線沿岸景觀工程(第二期)委託設計監造案-勞務第二次契約變更
決標資料類別
定期彙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4/08/19 11:00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原公告案號:TY111A014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自112年8月1日改制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302,898元
參拾萬零貳仟捌佰玖拾捌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桃園市-中壢區,桃園市-桃園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
明優先決標予身心
障礙福利機構團體
或庇護工場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屬契約變更.沿用原契約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
宣導業務
否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0087210
廠商名稱
萇圓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合浦街172號1樓
廠商電話
(03)3133750
決標金額
293,811元
貳拾玖萬參仟捌佰壹拾壹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14/08/19 - 114/10/31(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桃園大圳幹線沿岸景觀工程(第二期)委託設計監造案-勞務第二次契約變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萇圓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299,869元
貳拾玖萬玖仟捌佰陸拾玖元
決標金額
293,811元
貳拾玖萬參仟捌佰壹拾壹元
底價金額
293,811元
貳拾玖萬參仟捌佰壹拾壹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293,811元
貳拾玖萬參仟捌佰壹拾壹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4/08/19
決標公告日期
114/08/28
契約編號
利授桃工111-016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底價金額
293,811元
貳拾玖萬參仟捌佰壹拾壹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293,811元
貳拾玖萬參仟捌佰壹拾壹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19.6
機關名稱: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是否屬「公共工程
生態檢核注意事項
」規定應辦理生態
檢核
是
1.規劃、設計階段納入辦理生態檢核
是否屬「公共工程
節能減碳檢核注意
事項」規定應辦理
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
附加說明
一、本案為契約編號利授桃工111-016案,114年7月30日(文號1148224149)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簽准及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辦理(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二、勞務第二次契約變更,如下:
1.原契約價金:新臺幣 3,389,455元整。
2.原契約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293,811元整。
3.新增項目加帳金額:無。
4.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無。
5.其他非主體工程費依變更後總價與原契約總價比例調整加帳金額:無。
6.變更後契約價金:3,683,266元整。
資料來源 :
查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