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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寧園安養院長照據點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第3次契約變更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寧園安養院長照據點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第3次契約變更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B107030-3
標案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寧園安養院長照據點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第3次契約變更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單位
身心障礙福利組
機關代碼
A.21.5
決標日期
114/06/30
預算金額
397,342
決標金額
397,342
得標廠商
上城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內容項目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寧園安養院長照據點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第3次契約變更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5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單位名稱
身心障礙福利組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聯絡人
規格聯絡人:劉小姐、採購聯絡人:董小姐
聯絡電話
(02)26531925
傳真號碼
(02)27018410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B107030-3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寧園安養院長照據點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第3次契約變更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4/06/26 10:15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原公告案號:B107030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397,342元
參拾玖萬柒仟參佰肆拾貳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竹縣-湖口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
明優先決標予身心
障礙福利機構團體
或庇護工場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使用本署契約變更協議書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
宣導業務
否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1752625
廠商名稱
上城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其他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合江街116巷8號1樓
廠商電話
(02)25172575
決標金額
397,342元
參拾玖萬柒仟參佰肆拾貳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14/06/26 - 114/06/26(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寧園安養院長照據點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第3次契約變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上城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397,342元
參拾玖萬柒仟參佰肆拾貳元
決標金額
397,342元
參拾玖萬柒仟參佰肆拾貳元
底價金額
397,342元
參拾玖萬柒仟參佰肆拾貳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397,342元
參拾玖萬柒仟參佰肆拾貳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公告更正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4/06/26
原決標公告日期
114/06/27
決標公告日期
114/06/30
契約編號
B107030-3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底價金額
397,342元
參拾玖萬柒仟參佰肆拾貳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397,342元
參拾玖萬柒仟參佰肆拾貳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21.5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是否屬「公共工程
生態檢核注意事項
」規定應辦理生態
檢核
否
1.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是否屬「公共工程
節能減碳檢核注意
事項」規定應辦理
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非中央政府辦理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公共工程
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
附加說明
2.契約金額490萬8,000元整,經核算第3次契約變更後契約總金額為530萬5,342元整。'>1.本案續於114年6月26日辦理議價,上城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報價為新臺幣(以下同)39萬7342元整,與本署核定底價相同,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布決標。
2.契約金額490萬8,000元整,經核算第3次契約變更後契約總金額為530萬5,342元整。
※本案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用,履約期間自107年9月13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110年11月8日止。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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