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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鳳山黃埔新村場域917地震災後場域復原整備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原契約實作未逾30%)
高雄市鳳山黃埔新村場域917地震災後場域復原整備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原契約實作未逾30%)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113164-1-2
標案名稱
高雄市鳳山黃埔新村場域917地震災後場域復原整備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原契約實作未逾30%)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中心
機關代碼
3.97.33
決標日期
114/03/20
預算金額
15,275
決標金額
15,275
得標廠商
士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高雄市鳳山黃埔新村場域917地震災後場域復原整備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原契約實作未逾30%)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33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王智傑
聯絡電話
(07)2225136#8321
傳真號碼
(07)2288988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3164-1-2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高雄市鳳山黃埔新村場域917地震災後場域復原整備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原契約實作未逾30%)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29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屬木質構
造或部分木質構造
建築物(主要構材
之梁、柱或樓板非
全屬木質構造)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A.5.1
洽辦機關名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原公告案號:113164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15,275元
壹萬伍仟貳佰柒拾伍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高雄市-鳳山區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
心障礙福利機構產
品或勞務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以議定書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
程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
宣導業務
否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6264272
廠商名稱
士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A06581-000
廠商地址
913屏東縣萬丹鄉萬全村萬興街2巷13號1樓
廠商電話
(08)7771538
決標金額
15,275元
壹萬伍仟貳佰柒拾伍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4/30(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高雄市鳳山黃埔新村場域917地震災後場域復原整備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原契約實作未逾30%)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士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15,275元
壹萬伍仟貳佰柒拾伍元
決標金額
15,275元
壹萬伍仟貳佰柒拾伍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15,275元
壹萬伍仟貳佰柒拾伍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4/03/18
決標公告日期
114/03/20
契約編號
高市文契字第113164-1號
是否刊登公報
否
總決標金額
15,275元
壹萬伍仟貳佰柒拾伍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工期很短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7.33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屬「文化藝術
獎助及促進條例」
第15條規定應設
置公共藝術(公有
建築物/5億元以
上重大公共工程計
畫)
否
附加說明
1.本案經業務單位114年03月10日簽准辦理。
2.原契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1,616,899元整,第1次契約變更追加金額803,478元整(含原契約工項實作數量增加未逾30%部分15,275元整,原契約工項實作數量增加逾30%部分及新增工項788,203元整)、追減金額新台幣636,829元整,依業務單位主張原契約實作未逾30%部分15,275元依工程會工程企字第09500221470號函規定,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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