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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移動式幫浦及移動式照明燈」1批財物採購案
114年度「移動式幫浦及移動式照明燈」1批財物採購案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114-014
標案名稱
114年度「移動式幫浦及移動式照明燈」1批財物採購案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單位
督導企劃科
機關代碼
3.76.56.19
決標日期
114/03/17
預算金額
1,700,000
決標金額
1,700,000
得標廠商
景同股份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114年度「移動式幫浦及移動式照明燈」1批財物採購案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6.19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單位名稱
督導企劃科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四维路320號
聯絡人
歐志煌
聯絡電話
(06)9263346#6631
傳真號碼
(06)9271740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4-014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114年度「移動式幫浦及移動式照明燈」1批財物採購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財物類>4393其他通用機具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4/03/05 08:00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公告案號:112-005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1,700,000元
壹佰柒拾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澎湖縣-全區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
環境保護產品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是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
宣導業務
否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2841106
廠商名稱
景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254號3樓
廠商電話
(02)89653490
決標金額
1,700,000元
壹佰柒拾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14/03/05 - 114/08/1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4年度「移動式幫浦及移動式照明燈」1批財物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景同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1,700,000元
壹佰柒拾萬元
決標金額
1,700,000元
壹佰柒拾萬元
底價金額
1,700,000元
壹佰柒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1,700,000元
壹佰柒拾萬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4/03/05
決標公告日期
114/03/17
契約編號
114-014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底價金額
1,700,000元
壹佰柒拾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1,700,000元
壹佰柒拾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56.19
機關名稱: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原有採購112年度水庫消防車1輛及小型消防車3輛財物採購案(案號112-005)契約所載後續擴充之程序辦理,投標須知第62條規定及需求書:載明「本採購案本局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於預算新臺幣2,400萬元額度內,向原得標廠商增購水庫消防車或發電機、移動式幫浦、移動式(或可攜式)照明燈、延伸梯、渦輪式瞄子、撬棒組、泡沫比例混和器、消防水帶、手持充電式探照燈、避電破壞工具組等裝備、器材,得經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會議」,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得採行以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作業,合先敘明。
二、本局辦理114年度「移動式幫浦及移動式照明燈」1批財物採購案,後續擴充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70萬元整(移動式幫浦5組新臺幣90萬元整、移動式照明燈8組新臺幣80萬元整)。
三、本局於114年2月24日(澎消企字第1143200550號)依限制性招標程序函請原供應廠商景同股份有限公司,賡續辦理「移動式幫浦及移動式照明燈」後續擴充換文程序事宜;景同股份有限公司於收到本局之函文,並於114年3月5日函復本局表示同意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辦理114年度「移動式幫浦及移動式照明燈」1批財物採購案後續擴充事宜,已達成雙方意思合致,並依原契約投標須知第39項規定,同時繳納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新臺幣17萬元整,完成訂約要件。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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