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標案網
首頁
排行榜
前500大標案
廠商排名-得標數
廠商排名-得標金額
廠商排名-員工人數
機關排名-發標數
機關排名-發標金額
評委排名-得標數
評委排名-得標金額
首頁
113年度區民活動中心不定期清潔維護(契約案號11311)後續擴充
113年度區民活動中心不定期清潔維護(契約案號11311)後續擴充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11409
標案名稱
113年度區民活動中心不定期清潔維護(契約案號11311)後續擴充
機關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8
決標日期
114/01/03
預算金額
73,890
決標金額
73,890
得標廠商
佳翔企業社
內容項目
113年度區民活動中心不定期清潔維護(契約案號11311)後續擴充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48
機關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聯絡人
林益民、陳瑋鑫(#123)
聯絡電話
(02)23064468#303
傳真號碼
(02)23028052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409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113年度區民活動中心不定期清潔維護(契約案號11311)後續擴充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勞務類>874建築物清潔服務 1、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ll條規定:「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應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2、本採購履約事項如涉及「Jl0l020病媒防治業。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請於招標文件妥為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之資格條件,以免得標廠商違反上開規定。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公告案號:11311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73,890元
柒萬參仟捌佰玖拾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萬華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
明優先決標予身心
障礙福利機構團體
或庇護工場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臺北市政府府頒勞務契約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
宣導業務
否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5633778
廠商名稱
佳翔企業社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和街59巷2號5樓(現場僅供辦公室使用)
廠商電話
(02)29983662
決標金額
73,890元
柒萬參仟捌佰玖拾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14/01/02 - 114/02/28(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3年度區民活動中心不定期清潔維護(契約案號11311)後續擴充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佳翔企業社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73,890元
柒萬參仟捌佰玖拾元
決標金額
73,890元
柒萬參仟捌佰玖拾元
底價金額
73,890元
柒萬參仟捌佰玖拾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73,890元
柒萬參仟捌佰玖拾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4/01/02
決標公告日期
114/01/03
契約編號
11409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底價金額
73,890元
柒萬參仟捌佰玖拾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73,890元
柒萬參仟捌佰玖拾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依各區民活動中心不定期清潔數量預估表估算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標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48
機關名稱: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附加說明
一、本案後續擴充期間2個月,自114年1月2日至114年2月28日止,增購上限金額新臺幣7萬3,890元。
二、依本案契約第7條第2項第5款規定,後續擴充條件依本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增購方式以換文方式辦理,並需待機關114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不再另行議價。另,本案投標須知第59點第5款業已載明:「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資料來源 :
查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