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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基隆學習指導中心教室課桌椅1批
本校基隆學習指導中心教室課桌椅1批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1091102G
標案名稱
本校基隆學習指導中心教室課桌椅1批
機關名稱
國立空中大學
機關代碼
3.9.29
公告日期
109/11/12
決標日期
109/11/20
預算金額
349,800
決標金額
229,240
得標廠商
大世界金屬家具有限公司
未得標廠商
萇寬高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本校基隆學習指導中心教室課桌椅1批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9
機關名稱
國立空中大學
單位名稱
國立空中大學
機關地址
247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一七二號
聯絡人
李明嫻
聯絡電話
(02)22829355#5513
傳真號碼
(02)2288013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91102G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
施行細則第64條
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本校基隆學習指導中心教室課桌椅1批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99條
否
標的分類
<財物類>381傢具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9/11/17 14:00
原公告日期
109/11/1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349,800元
參拾肆萬玖仟捌佰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基隆市-中正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
明優先決標予身心
障礙福利機構團體
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
環境保護產品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是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36502724
廠商名稱
大世界金屬家具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峨嵋街122號1樓
廠商電話
(02)23618765
決標金額
229,240元
貳拾貳萬玖仟貳佰肆拾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09/11/19 - 109/12/18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83513195
廠商名稱
萇寬高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否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本校基隆學習指導中心教室課桌椅1批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大世界金屬家具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229,240元
貳拾貳萬玖仟貳佰肆拾元
決標金額
229,240元
貳拾貳萬玖仟貳佰肆拾元
底價金額
288,000元
貳拾捌萬捌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229,240元
貳拾貳萬玖仟貳佰肆拾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萇寬高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是
標價金額
298,320元
貳拾玖萬捌仟參佰貳拾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公告更正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9/11/19
決標公告日期
109/11/20
契約編號
109-053
是否刊登公報
否
底價金額
288,000元
貳拾捌萬捌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229,240元
貳拾貳萬玖仟貳佰肆拾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
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廠商報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
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29
機關名稱:國立空中大學
附加說明
本案於109年11月17日下午2時開標,計2家廠商投標,審標結果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其中最低標廠商大世界金屬家具有限公司投標標價新台幣229,240元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先保留決標,並經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80%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規定,限廠商於109年11月18日中午12時前提出說明。經最低標廠商於期限內提出說明,由需求單位參依前開執行程序審認: 「審認該公司提出之說明合理,故無需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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