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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物臺灣銀行宜蘭分行(宜蘭美術館)第1期整建防水修復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
「歷史建物臺灣銀行宜蘭分行(宜蘭美術館)第1期整建防水修復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C111061903c-1
標案名稱
「歷史建物臺灣銀行宜蘭分行(宜蘭美術館)第1期整建防水修復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單位
視覺藝術科
機關代碼
3.76.42.26
決標日期
111/12/29
預算金額
2,188,455
決標金額
2,090,000
得標廠商
羅工企業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歷史建物臺灣銀行宜蘭分行(宜蘭美術館)第1期整建防水修復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2.26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視覺藝術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聯絡人
陳美智
聯絡電話
(03)9322440#501
傳真號碼
(03)935704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C111061903c-1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歷史建物臺灣銀行宜蘭分行(宜蘭美術館)第1期整建防水修復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53屋頂及防水工程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原公告案號:C111061903c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2,188,455元
貳佰壹拾捌萬捌仟肆佰伍拾伍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項次補助機關代碼補助機關名稱補助金額1A.25文化部688,455元
陸拾捌萬捌仟肆佰伍拾伍元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宜蘭縣-宜蘭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為契約變更採購案,計有新增部份採購項目及原契約項目增減部分,相關經費及期程與原約不同,餘付款條件均與原約相同,故採契約變更議定書為本案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
程
否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4866386
廠商名稱
羅工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專字第G20001-000號
廠商地址
269宜蘭縣冬山鄉群英村八仙二路95號一樓
廠商電話
(03)9602299
決標金額
2,090,000元
貳佰零玖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11/12/27 - 112/02/05(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歷史建物臺灣銀行宜蘭分行(宜蘭美術館)第1期整建防水修復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羅工企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2,188,455元
貳佰壹拾捌萬捌仟肆佰伍拾伍元
決標金額
2,090,000元
貳佰零玖萬元
底價金額
2,113,150元
貳佰壹拾壹萬參仟壹佰伍拾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2,090,000元
貳佰零玖萬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12/27
決標公告日期
111/12/29
契約編號
C111061903c-1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底價金額
2,113,150元
貳佰壹拾壹萬參仟壹佰伍拾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2,090,000元
貳佰零玖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是
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特定個別項目指數: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指數:5%
依總指數:2.5%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42.26
機關名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
生態檢核注意事項
」規定應辦理生態
檢核
否
1.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附加說明
一、本案原契約價金為新臺幣1,050萬元整,本次契約變更內容如下:
(一)不須議價部分
1、原約既有項目追加未逾30%部分(加帳):新臺幣(下同)22萬4,627元。
2、原約既有項目追減未逾30%部分(減帳):34萬9,375元。
3、原約既有項目追減逾30%部分(減帳):35萬6,513元。
(二)須議價部分
1、原約既有項目追加逾30%部分(加帳):11萬6,406元。
2、新增項目部分(加帳):207萬2,049元。
3、採原約既有項目追加逾30%部分及新增項目部分(加帳)合併議價:218萬8,455元。
(三)以上金額均未含間接工程費用。
二、111年12月27日(二)下午4時於本局開標室與「羅工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廠商)辦理議價,議價過程如下:
(一)廠商資格文件經審查符合規範。
(二)廠商報價為218萬8,455元元整,未進入底價。
(三)廠商經第1次減價為209萬元整,低於底價211萬3,150元整,主持人當場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當場宣布決標。
三、本案業已決標,間接工程費經業務單位與施工單位、監造單位配合調整確認無誤為23萬9,220元整,第一次契約變更價金為184萬7,959元整,第一次契約變更後契約總價金為1,234萬7,959元。
四、配合經費追加於第一階段調整工期展延32日曆天(180*(1,847,959/ 10,500,000)。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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