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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面水庫集水區非點源污染削減設施工程監造服務第1次變更契約
鏡面水庫集水區非點源污染削減設施工程監造服務第1次變更契約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10831225-1
標案名稱
鏡面水庫集水區非點源污染削減設施工程監造服務第1次變更契約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95.15
決標日期
111/11/18
預算金額
358,806
決標金額
358,806
得標廠商
高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鏡面水庫集水區非點源污染削減設施工程監造服務第1次變更契約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15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歐秋樺
聯絡電話
(06)6572813#2316
傳真號碼
(06)6564106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831225-1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鏡面水庫集水區非點源污染削減設施工程監造服務第1次變更契約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原公告案號:10831225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358,806元
參拾伍萬捌仟捌佰零陸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項次補助機關代碼補助機關名稱補助金額13.55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79,869元
貳拾柒萬玖仟捌佰陸拾玖元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南市-南化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
明優先決標予身心
障礙福利機構團體
或庇護工場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係屬契約變更,原案確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本次契約變更僅涉及部分原有工作項目數量之增加議約,故另製作變更契約書。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0827012
廠商名稱
高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豐樂里永春東一路557號
廠商電話
(04)23800603
決標金額
358,806元
參拾伍萬捌仟捌佰零陸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09/02/20 - 110/12/03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鏡面水庫集水區非點源污染削減設施工程監造服務第1次變更契約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高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358,806元
參拾伍萬捌仟捌佰零陸元
決標金額
358,806元
參拾伍萬捌仟捌佰零陸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358,806元
參拾伍萬捌仟捌佰零陸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11/15
決標公告日期
111/11/18
契約編號
10831225-1
是否刊登公報
是
總決標金額
358,806元
參拾伍萬捌仟捌佰零陸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
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5.15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
生態檢核注意事項
」規定應辦理生態
檢核
是
1.規劃、設計階段納入辦理生態檢核
附加說明
一、前述預算、底價、決標金額僅係本次契約變更增加原契約工作項目數量召開議約會議議定。
二、本次變更設計完整內容為:
1.原契約價金:新臺幣760,000元
2.原契約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358,806元
3.變更後契約價金:新臺幣1,118,806元
三、本案係屬契約變更之決標公告,原案契約書所載履約期限為「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故原案決標公告登載履約期間109年5月7日至109年10月31日係屬預估日期,後因工程展延193日曆天,工程驗收合格日期為110年12月3日,爰本次契約變更履約期限為110年12月3日。
四、本案係依據臺南市政府111年10月17日府秘採字第1111264075號函檢送「鏡面水庫集水區非點源污染削減設施工程監造服務」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成立書,給付廠商因展延工期所增加之監造服務費,爰本案不予訂定底價。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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