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標案網
首頁
排行榜
前500大標案
廠商排名-得標數
廠商排名-得標金額
廠商排名-員工人數
機關排名-發標數
機關排名-發標金額
評委排名-得標數
評委排名-得標金額
首頁
「111年度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分項一: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第1次契約變更乙案
「111年度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分項一: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第1次契約變更乙案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111TFDA-A-719-01
標案名稱
「111年度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分項一: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第1次契約變更乙案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代碼
A.21.2
決標日期
111/08/29
預算金額
710,000
決標金額
653,947
得標廠商
昶安科技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111年度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分項一: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第1次契約變更乙案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2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聯絡人
李靜雯
聯絡電話
(02)27877847
傳真號碼
(02)26531309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1TFDA-A-719-01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111年度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分項一: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第1次契約變更乙案
決標資料類別
定期彙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財物類>34基本化學產品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8/22 14:00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710,000元
柒拾壹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南港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
明優先決標予身心
障礙福利機構團體
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
環境保護產品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係第1次契約變更,採用契約書變更條款,故不採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9484318
廠商名稱
昶安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43號6樓
廠商電話
(02)87515851
決標金額
653,947元
陸拾伍萬參仟玖佰肆拾柒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否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11/08/22 - 111/08/31(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1年度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分項一:新興濫用成分暨管制藥品標準品第1次契約變更乙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昶安科技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702,526元
柒拾萬零貳仟伍佰貳拾陸元
決標金額
653,947元
陸拾伍萬參仟玖佰肆拾柒元
底價金額
665,158元
陸拾陸萬伍仟壹佰伍拾捌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美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653,947元
陸拾伍萬參仟玖佰肆拾柒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8/22
決標公告日期
111/08/29
契約編號
111TFDA-A-719-01
是否刊登公報
否
底價金額
665,158元
陸拾陸萬伍仟壹佰伍拾捌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653,947元
陸拾伍萬參仟玖佰肆拾柒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
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21.2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附加說明
1.限制性招標,依「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一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2.本案計費方式依交付品項之新台幣含稅單價乘以決標打折比例,若非整數則計算至小數點第1位,再作四捨五入之處理,以此做為各品項之單價調整後價格,再乘以數量後作給付金額。
3.本案以打折比例為決標基準,囿於系統因素,無法以打折比例表示實際情形,故廠商投標金額、決標金額、底價金額均以預算金額除以公告之打折比例後,再乘以報價之打折比例、決標之打折比例或核定底價之打折比例表示。
4.本案為第1次契約變更,預算金額新台幣71萬元整,廠商投標打折比例94%,決標打折比例87.5%,核定底價打折比例89%。
5.本案涉及契約變更加帳金額為新台幣653,947元整,變更後契約總金額為新台幣7,101,315元整。
資料來源 :
查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