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標案網
首頁
排行榜
前500大標案
廠商排名-得標數
廠商排名-得標金額
廠商排名-員工人數
機關排名-發標數
機關排名-發標金額
評委排名-得標數
評委排名-得標金額
首頁
108年度「消防勤務機車10輛」財物採購案
108年度「消防勤務機車10輛」財物採購案
標案簡介
標案案號
108-035
標案名稱
108年度「消防勤務機車10輛」財物採購案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6.19
決標日期
109/01/07
預算金額
720,000
決標金額
711,000
得標廠商
銓嘉企業有限公司
內容項目
108年度「消防勤務機車10輛」財物採購案
目錄
1.
機關資料
2.
已公告資料
3.
投標廠商
4.
簽約廠商
5.
決標品項
6.
決標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6.19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四维路320號
聯絡人
歐志煌
聯絡電話
(06)9263346#6631
傳真號碼
(06)9271740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08-035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
106條第1項第
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
108年度「消防勤務機車10輛」財物採購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
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
之聯合採購(不適
用共同供應契約規
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標的分類
<財物類>499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
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8/11/26 00:00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
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公告案號:107-012
本採購是否屬「具
敏感性或國安(含
資安)疑慮之業務
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
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720,000元
柒拾貳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澎湖縣-全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
明優先決標予身心
障礙福利機構團體
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
環境保護產品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
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之範本
是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3590976
廠商名稱
銓嘉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富國路146號
廠商電話
(07)3137178
決標金額
711,000元
柒拾壹萬壹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履約起迄日期
108/12/02 - 109/01/30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
否超過100人
否
簽約廠商
簽約廠商家數
0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08年度「消防勤務機車10輛」財物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
需求數量之乘積決
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銓嘉企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0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
金額
711,000元
柒拾壹萬壹仟元
決標金額
711,000元
柒拾壹萬壹仟元
底價金額
712,000元
柒拾壹萬貳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711,000元
柒拾壹萬壹仟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8/12/02
決標公告日期
109/01/07
契約編號
108-035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底價金額
712,000元
柒拾壹萬貳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711,000元
柒拾壹萬壹仟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
開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
價指數調整價金規
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
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56.19
機關名稱: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附加說明
一、本局於107年度辦理「消防勤務機車10輛」採購案,經公開招標程序由「銓嘉企業有限公司」得標,決標金額為新臺幣71萬1,000元整(每輛單價新臺幣7萬1,100元整)。
二、為提升採購效率統籌本案增購事宜,特於107年度規劃之初即考量後續擴增需求,並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採限制性招標...7、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本案於107年5月辦理招標時,即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62條規定:載明「本局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期限自決標日(107年5月24日)起至民國108年12月31日止,於預估需用金額新臺幣72萬元額度內,得採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限制性招標,原有採購後續擴充,於消防勤務機車10輛以內數量,向原得標廠商增購,以原契約條件及消防勤務機車單價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經雙方同意,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會議。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得以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作業,故本次增購程序符合政府採購法之規定。
三、本案依原有採購107年度「消防勤務機車10輛」財物採購案(案號107-012)採購契約內後續擴充之程序辦理,為原有採購部份項目之數量(單價金額、期間)擴充,並已於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比照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新臺幣71萬1,000元整),擬以換文方式辦理。
四、本局108年度辦理採購「消防勤務機車10輛」,後續擴充採購金額為新臺幣71萬1,000元整。
五、本局於108年11月26日(澎消行字第1083203239號)依限制性招標程序函請原供應廠商「銓嘉企業有限公司」,賡續辦理後續擴充換文程序事宜;銓嘉企業有限公司即於108年12月2日函復本局同意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辦理108年度「消防勤務機車10輛」後續擴充事宜,已達成雙方意思合致。
資料來源 :
查看來源